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按照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现将2025年度全省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我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群体中 从事艺术表演、艺术创作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不在申报人员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个人修养,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职尽责。
3.申报人员2025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学习不少于56学时。
4.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自由职业者由市(区)文联经考察后出具书面证明)。
5.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须在任现职期内深入县、乡(镇)开展文艺演出、专业培训、辅导、志愿服务等基层实践工作或体验生活,时间累计达到90个工作日(由开展基层实践工作或体验生活所在县业务主管部门或乡(镇)党委出具书面证明)。
(二)评审条件
新文艺群体艺术专业按照《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陕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开展新文艺群体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5〕187号)执行,文件可在省文联官网陕西文艺界 (https://www.Sxw1.org.cn) 查询。
(三)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情形
1.近5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或被单位通报批评的,不得申报。
2.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不得申报。
3.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取消当年参加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 年内不得申报。
4.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在国家规定任职年限条件上至少延迟3年申报。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初级职称采取认定方式,中、高级职称采取评审方式组织。
( 一 )信息公布(2025年9月25日前完成)
各市(区)人社局、文联按照通知要求,公布申报条件、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等事项。
(二)个人申报(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
申报人员向市(区)文联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准备相关电子支撑材料(所有业绩和成果须为任现职期内取得)并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本人确认无误后,将个人申报材料信息提交至所在市(区)文联。
符合破格条件申报人员,需在系统中导出相应表格,各级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申报人员将相应表格生成 JPG 格式后再上传至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并提交所在市(区)文联审核 。
(三)逐级审核推荐(2025年11月20日前完成)
1.个人提交申报材料成功后,市(区)文联登录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录帐号向所属市区人社部门申请)审核申报人员的申报信息,并将申报人员《评审简表》在所在单位或市(区) 文联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填写《公示及公开监督情况表》(附件2)上传至系统“公示证明”栏。
2.由市(区)文联对申报人员信息审核汇总后,报各市(区) 人社部门,经人社部门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逐级推荐至陕西省文联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人才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
3.各委托单位审核汇总结束后,通过系统导出《职称申报汇 总表》,打印加盖公章,同时出具委托评审函, 一并生成JPG 或 PDF文件上传至陕西省文联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人才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
(四)评审公示
陕西省文联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人才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程序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在陕西省文联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有关事项
(一)职称资格确认
从外省调入我省的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专业技术人才,按照职称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职称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职称资格确认人员须通过系统申报参加评审。职称确认和晋升可同次进行。
申报人员申请职称资格确认须提供其获取现职称的任职资格文件、评审表、资格证书等材料。
(二)职称资格转换
已评聘非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确因工作需要拟转至艺术系列相关专业技术岗位,须在新工作岗位工作满 1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新从事专业职称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职称资格转换人员须通过系统申报参加评审。
(三)绿色通道考核认定
申报人员符合《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陕人社发〔2019〕40号)高级职称认定标准的,可直接申请考核认定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实行线下申报,由各市(单位)线下报送一式三份考核认定表及业绩材料。绿色通道考核认定人员须参加评审答辩。
(四)年限、奖项及论文要求
1.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论文发表、业绩成果认定及科研项目结项时间截止日期为2025 年10月31日。
2.提供奖项必须是国内奖项,国际奖项不予认可。
3.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等出版物不作为有效论文材料;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等未正式发表的文稿不予认可; 电子期刊及电子著作不纳入评审范围;外文期刊论文须提供西安交通大学图书馆外文系统出具的检索认定材料。
(五)证书打印
我省已全面实行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陕西政务服务网注册——地区选择——部门分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个人服务——人才人事——证书查询服务事项——职称证书查询——打印电子证书”进行证书打印。
(六)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1.职称申报系统网址。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互联网登陆网址:https://rszwfw.qinyunjiuye.cn/zcsb/
2.申报系统登录账号。各市(区)人社部门、省级部门已有职称系统登录账号可继续使用,新增账号须提前书面向省人社厅申请。其余各单位须向上级单位申请本单位登陆账号。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 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主页中),按照要求进行规范操作,以免影响正常申报。所有申报材料务必按要求上传完整原件扫描图片 (JPG 格式),上传的扫描图片须确保内容清晰可见,方向正确,不得以照片代替。
(二)各级审核单位和部门在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时应认真负责,严谨细致。坚持对申报人员身份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人员为本单位在职在岗人员;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做好申报材料的公示工作;对审核后需要补充修改、重新上报的人员材料,要操作及时,确保时效性。
(三)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和绿色通道考核认定人员均须参加专业能力答辩。未参加答辩人员视为放弃评审。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请申报人员及各单位按时完成申报、审核、上传等工作。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各市(区)汇总申报到对应系列高级评委会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日前截止后,系统自动停止信息传送,个人或单位(包括主管单位)均不能再提交信息。
(五)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审核部门将会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按原申报渠道退回,相关部门应及时通知申报人员在审核意见规定时限(5个工作日)内,集中一次补充完善材料重新提交。在规定时限结束后,未收到重新提交材料的, 视为自动放弃申报;重新补充提交材料后,经审核仍不符合条件的,按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退回补充或完善材料。
(六)在审核申报材料过程中,对存疑的电子材料,可要求申报人员提交原件核实。单位审核不严不实,申报人员提交虚假材料的,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按规定取消申报人员申报资格。
(七)按照规定标准,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评审费为400元/人,申报中级职称人员评审费为200元/人,申报初级职称人员 评审费为100元/人。评审费缴纳通知会以手机短信形式发送, 请确保系统预留电话畅通,收到短信及时缴纳。申报人员因提供虚假信息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评审答辩,缴纳的评审费用不予退还。
(八)各市(区)人社部门、文联要及时准确解答所属人员的政策咨询,按照要求指导所属人员申报工作。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省文联人事处沟通协调。
联系方式:029—87907038
技术支持邮箱:609405417@qq.com
附件:
附件1: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人才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填报说明.pdf